本标准自2001年6月1日起开始试行,试行期一年。
(一)上网业务资费及相关业务资费:
一.一次性费用
(一)工料费 500.00元/每端(不分国际、国内及营业区内、区间,不分速率, 不分业务等级)
(二)调测费 500.00元/每条PVC电路、每端(不分国际、国内及营业区内、 区间,不分速率,不分业务等级),
对于在已有端口上增开PVC,免收本端用户工料费,只收用户本段调测费.
二、月租费
(一)端口月租费 端口月租费不分业务等级,不分国际、国内及营业区内、区间, 统一按端口速率进行收费{具体标准见附表l)
(二)永久虚电路(PVC)月损费
l、永久虚通路连接业务(PVCC)
(l)非实时可变比特率(NRT-VBR}业务
NRT-VBR业务永久虚电路(PVC)月租费区分国际、国内、营业区内、营业区间及不同可维持信元速惠(SCR))进行收费。永久虚电路(PVC}月租费为单向电路(即该条电路只能完成一个方向的数据传输功能)月租费(具体标准见附表2)
(2)实时可变比特率(RT-VBR)业务
RT-VBR业务PVC电路月租费按相同资费档次、相应可维持信元速率且在(SCR)的NRT-VBR业务PVC电路月租费的1.2倍收取.
(3〉固定比特率(CBR)业务CBR业务PVC电路月租费按相同资费档次、相应可维持信元速率(SCR)的NRT-VBR业务PVC电路月租费的l.2倍收取,
〈4〉未定义比特率(UBR〉业务
UBR收务PVC电路月租费按相同资费档次,可维持信元速率(SCR)等于该UBR业务端口速率的NRT-VBR业务PVC电路月租费的80%收取.
2、永久虚通道连接业务(PVPC〕
ATM PVPC 电路月租费按相同资费挡次,相同业务等级,相应可维持信元速率(或端口速率)的ATM
PVCC电路月租费的l.2倍收取。
三、临时租用
临时租用(不足1个月的),以天为计算单位,不是l天的,按1天计算,其每天的端口租费及永久虚电路(PVC)租费为相应的长期ATM业务端口月租费及永久虚虚电路(PVC)月租费的10%。超过10天(含l0天)按长期租费标准收取.有关一次性费用按正常标准收取.
四、国内ATM业务实行端到端的收费。除一次性费用和端口费、永久虚电路月租费(国内长途PVC月租费己包含本地网内费用)外。
不再向用户加收任何其他按月收取的费用。
五、用户租用的港、澳、台及国际ATM永久虚电路(PVC),系指从国际ATM出入口局至港、澳、台及国外的半条电路,从国际ATM出入口局到用户所在地的电路应按相成国内ATM
永久虚电路月租费标准向用户另行收取。
六、用户变更端口速率,仅收取本端用户工料费,免收调测费;
因用户原因变更PVC电路物理位置的,视同新装电路收取工料费和调策费。
七、用户暂停使用业务的,暂停期按天计算,不足1天的,按1天计算,每天按端口月租费的1/30收取端口租费,按PVC月租费的1/l50收取PVC租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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